OEM (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)的基本含義是
合作生產貼牌,俗稱“代工”。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,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“關鍵核心技術”,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,控制銷售“渠道”;在生產能力有限的情況下,即使是生產線、工廠都沒有,為了增加產量和銷量,也為了降低新生產線的風險,甚至為了贏得市場時間,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,以降低新生產線的風險,甚至為了降低新生產線的風險,或者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來生產,品牌生產商也是如此。此種委托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即 OEM,承擔此加工任務的制造商稱為 OEM廠商,其生產的產品就是 OEM產品。
1.委托人
(1)卓越的技術輸出能力;
(2)卓越的品牌形象;
(3)廣闊的市場網絡;
(4)產品開發能力;
(5)技術管理能力。
2.制造者
(1)過剩、卓越的制造業能力;
(2)愿意進行真誠合作;
(3)較強地控制市場方向。
常見利益:
降低工廠、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;
無需大量資金,即可擁有自己的產品;
專注于設計、研發、銷售,節省時間和成本投入;
利用自身優勢,將生產相關的技術和工作交給專業企業,可以提高產品質量,縮短生產周期。